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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遭意外伤害有保障

    信息发布者:郑锦峰
    2020-01-02 15:18:23   转载

    残疾人遭意外伤害有保障

    仙游县政府出资为2.8万持证人投保

    本报讯 (记者 林嫔 通讯员 林旭东)近期,仙游县残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仙游支公司联合下发通知为全县2.8万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投保了2020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现该县所有持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从2020年1月1日开始。保费由政府买单,无需残疾人个人缴纳。

    参保对象分为普通残疾人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残疾人2类。其中,针对普通残疾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伤的,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1万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医药费用,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3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实际住院天数在10天(含)以内的,给付住院津贴500元;实际住院天数在10天以上30天(含)以内的,每人每天住院津贴50元,每人每年住院津贴天数最高以30天为限;在保险期间内因病死亡或正常死亡的,每人给付慰问补偿金1000元。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残疾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烧伤的,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1.2万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医药费用,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金额为5000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实际住院天数在10天(含)以内的,给付住院津贴800元;实际住院天数在10天以上30天(含)以内的,每人每天住院津贴50元,每人每年住院津贴天数最高以30天为限;在保险期间内因病死亡或正常死亡的,每人给付慰问补偿金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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